(原标题:易县法院:一场用信任修复的“安居梦”)
“小唐,我家装修就拜托你了!”2024年年初,江某握着女儿同学唐某的手,将承载全家期待的新房钥匙交付出去。谁曾想,这场始于信任的装修约定,会在半年后演变成法庭上的对峙。当同窗情谊遭遇工程停滞的寒冬,易县法院的杨法官用司法的温度,为这段几近破碎的关系重新点燃了暖意。
最初的协议里,双方约定包工包料,总价款75000元。装修开始后,江某先后支付唐某装修款65,000元,但施工队在仅完成水电改造、防水等部分装修工程后便杳无音讯,江某和女儿在等待中渐渐心焦。
“每次给他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说在外地”江某翻着手机里常常无人接听的通话记录,女儿也因牵线搭桥陷入自责。
因施工长期停滞,江某无奈只得另寻施工队完成后续装修,同时心有不甘的江某也将一直推托不见的唐某诉至法院。其认为,唐某未按约定完成装修工程,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双方约定工程量存在巨大差距,故应退还其未完成部分的装修费用。
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系同窗情谊的考虑,杨法官决定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耐心地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又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
唐某表示他已将全部装修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的装修队,现在人找不到了,他也很无奈,就是退钱也应该找实际施工的人要。江某则表示,协议是跟唐某签的,钱也是他收的,活没干完,退钱就应该冲他说,并且在扣除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的装修款外,要求唐某退还其55000元。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见此情况,杨法官果断制止了双方的争执,分别耐心的从法律关系、工程量的认定规则、个人信誉、同窗情谊等多角度入情入理的为双方释法析理,劝导答疑。在听取双方意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引导双方求同存异,切实解决问题。经过多番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唐某退还江某5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这场因信任引发的纠纷,在司法的温情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江某感慨道:“多亏了法院的公正和温情,我们的安居梦终于得以继续。”唐某也表示,这次经历让他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信任的重建,让双方在未来的相处中多了一份谨慎与尊重。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加强调解工作,推动更多纠纷和谐解决,让法治力量真正融入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期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