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阳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关于防范杨柳絮火灾的通告)
当前正值杨柳絮飘飞高峰期,杨柳絮遇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且蔓延速度极快,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有效遏制因杨柳絮引发的火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1、 严禁明火点燃杨柳絮、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随手乱扔烟蒂等易燃物残渣、严禁在户外活动时用火。对附着在易燃物上的杨柳絮,采取水浇、土掩等措施及时清理。
2、村居(社区)、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塘河渠、绿化带等易造成杨柳絮堆积的区域采取清扫、洒水等方式进行清理,严防杨柳絮堆积。要注意检查经过林区的电线是否有漏电线路,防止因明火原因引燃杨柳絮、造成火灾。
3、农业大棚内外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质,及时清理大棚周边沟渠、道路等相关区域堆积的杨柳絮。严禁在大棚内外吸烟,落实好火灾防范措施,定时开展防火巡查,配齐相关灭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工厂车间、仓库、沿街门店、加油站、施工工地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严加防范,落实清扫、隔离措施,严防杨柳絮飘入附着在作业设备上。
5、家庭要安装窗纱,有效阻断杨柳絮进入室内,防止做饭时产生的明火将飘入的杨柳絮引燃。家中要预备简易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水桶等,一旦发生火灾,可迅速处置。
6、做好车辆养护,及时清理水箱散热片和电器线路堆积的杨絮,避免因高温或者故障引发火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在户外充电时,应及时清理充电设施上的杨柳絮。
7、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因好奇、贪玩点燃杨柳絮引起火灾,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村居(社区)、小区物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大喇叭等高效手段,发布预警提示、消防知识等,向群众普及杨柳絮火灾防范常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防患于未然。
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杨柳絮火灾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举报的火灾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由消防救援机构给予举报人奖金、颁发证书等奖励,举报电话:0312-5345083。
曲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