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5月1日起河北全省范围内所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牌(也就是现在仍在用的白牌照),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过渡期满后,即2025年5月1日后不得上路行驶。
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致交通事故频发,且驾驶人的相关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请大家抓紧时间,尽快办理非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
↓↓↓办理途径↓↓↓
NO.1
“就近办”: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以旧换新,已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207个非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网点,覆盖了包括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在内的四区三县,群众可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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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一站办”:对于非标车报废后想购买新车的市民,上述网点均实现了交旧换新的“一站式”服务,车主凭身份证件将车辆和号牌交回注销的同时,可办理新车上牌并按照国家以旧换新政策享受相应补贴。
NO.3
“上门办”:结合工作实际,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辖区网点工作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
来源:秦皇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