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献血条例》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享受“三免”待遇如下:
一、凭《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办理《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需要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2份;获得上述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尺寸23mm×29mm,格式为jpg,大小为50K以内,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办卡地点:到市中心血站办理或将所需材料发送至血站邮箱:lfxzxxfw@163.com。
办卡时间:工作日随时提交,市中心血站随时受理;省红十字会每季度集中申办一次,复审后并制做发放荣誉卡。
二、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缴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
凭《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和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诊医院窗口办理。
三、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凭《廊坊公交献血荣誉卡》乘坐;申办《廊坊公交献血荣誉卡》需要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全国无偿献血奉献证书原件,到市公交IC卡中心办理,《廊坊公交献血荣誉卡》每年复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