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护青春安全路——涞源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学校老师、社会各界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青春年少,不容忽视。近年来,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受到伤害,令人痛心疾首。近期。涞源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经过排查打击行动,炸街摩托车在街道上已经被管控住,但近期,市面上出现了一种名为电动摩托车的电动二轮车,此类车辆较电动自行车速度更快且安全系数更低,针对此类现象涞源公安交警大队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杜绝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摩托车的危险行为,我们向全体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以身作则,做好家庭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家长是孩子安全成长的第一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日常生活中,家长需严格做到不向未满18周岁的孩子提供电动摩托车,不让孩子私自驾驶电动摩托车出行。同时,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通过日常教育,让孩子深刻认识到骑行电动摩托车的年龄限制和安全风险,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此外,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的出行动向,了解孩子上下学及日常出行的方式和路线,及时发现并纠正孩子的危险骑行行为,为孩子筑牢安全防线。
二、学校强化教育,成为安全意识培养的“主阵地”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场所,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体系。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电动摩托车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重强调未满18周岁不得骑行电动摩托车的规定,以及违规骑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学生出行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此外,学校可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加深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安全出行的“防护网”
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的安全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动摩托车销售、租赁市场的监管,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电动摩托车。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摩托车的行为,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此外,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骑行电动摩托车的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四、交警严格执法,守护青春安全路
加强路面巡逻,加大管控力度,对未成年人违法骑行行为依法暂扣车辆,约谈监护人并录入违法记录。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关乎家庭的幸福美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为他们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蓝天下茁壮成长!
涞源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