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七支队廊坊大队民警在首环高速万庄收费站进行检查时,查处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22时,执勤民警在首都环线高速万庄收费站对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躲躲闪闪,民警闻到车内酒气浓郁,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王某多次不配合,导致数值不准确,驾驶员王某说“我承认错误,我肯定配合工作”,但在检测的过程中各种神操作,民警为其更换了五根吹气管,仍未吹出数值。面对驾驶员的不配合,民警并未急躁,一边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其不配合执法的后果,一边耐心劝解,向他说明酒驾的危害以及逃避执法的严重性。同时,民警迅速安排采血工作。
经血液检测,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08.25mg,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80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同时,在面对交警执法时,请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