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县商务局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三批参与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和河北省商务厅等6部门《河北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冀商秩序函〔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5日-4月16日
二、参与主体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当地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有合法经营营业执照。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与生产企业(品牌代理商)有稳定合作或获品牌授权,有严格进货质量保障体系,网点布局合理,货源充足。
(四)能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具备与省统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对接及收银识别产品信息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垫付补贴资金和退货后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有防范骗补等行为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活动台账和规范出入库管理机制。
(五)承诺活动期间商品价格不高于近三个月同款产品最低成交价,能制定活动计划、叠加优惠,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投诉,在销售场所做好政策宣传。
(六)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协议,销售网点兼具回收服务功能,确保回收车辆交予对应回收企业处置。
(七)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主体报名表(见附件1)
(二)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产品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三)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每类型号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账户基本信息、2024年度完税证明(新办企业或个体提供无欠税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完整齐全,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信用中国”等各官方网站下载的信用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有效的长期合作协议、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见附件4)、回收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的意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促销活动简介,包括产品型号的促销优惠价格、优惠活动时间、优惠方式等。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主体报名表
2.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产品信息备案表
3.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附件1 2 3.docx
唐县商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