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博物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为全面展示保定的发展历程,记录城市变迁,传承历史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保定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保定市博物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反映保定发展变化的历史见证物及文献资料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反映保定发展变化的各类见证物,全面展示保定在工业、农业、经济、文化、生活、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历史变迁,丰富保定市博物馆馆藏,为市民和观众提供了解保定发展历程的窗口。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涵盖反映保定历史发展变化相关的历史见证物及文献资料等:
古城历史物证:古代保定的建筑构件、碑刻拓片、古旧书籍、契约文书、传统手工艺品等,能够反映保定古城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民俗等方面的实物。
抗日战争时期遗物:抗战时期的武器装备、信件、证件、照片、宣传资料等,研究保定抗战历史具有重要意义的各类实物。
现代保定城市生活场景见证:具有时代特色的老照片、影像资料、生活用品、票证、工厂标志物、老式招牌、门牌等,能够展现现代保定城市建设、社会变迁、市民生活风貌的各类物品。
三、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为无偿捐赠。
2.将拟捐赠物品照片及基础信息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bdbwgcpb@163.com,邮件主题栏请标注“无偿捐赠”。
3.拟捐赠物品需经专家审定,符合入藏标准者,可邮寄或送达保定市博物馆藏品管理部,邮寄费用由保定市博物馆承担。
四、征集要求
(一)实物应为原件。
(二)来源必须合法。
(三)每件拟捐赠物品须附简要文字介绍:物品名称、物品来源、流传经过及收藏者基础信息等。(见附件《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保定市博物馆
联系人:赵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2-6737504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032号
六、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七、特别说明1.捐赠者对所捐赠物品须拥有所有权;若发生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捐赠者自行承担。
2.捐赠手续办理完结后,保定市博物馆即拥有所捐物品的所有权,有权用于宣传、展示、报道等活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博物馆所有。
通过本次征集,我们希望能够汇聚更多反映保定地区发展变化的珍贵文物,共同见证保定的历史变迁,传承城市文化,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历史借鉴。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附: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