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廊坊经验” 促营商 | 大厂法院一揽子化解两家国有企业横跨10余年的6起合同纠纷)
近日,大厂法院夏垫法庭运用“廊坊经验”,成功调解涉及6份合同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廊坊某机械公司将一面印有“调解有方纾困局 法理共情护营商”的锦旗送到夏垫法庭,以此表达对主办法官耐心细致、化“两难”为“双赢”调解工作的由衷谢意。
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廊坊某实业公司分别与包头某工模公司、某机电公司签订3份加工定做合同、2份产品购销合同,由廊坊某实业公司为两公司提供货物,其中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在合同签订地仲裁解决。后,包头某工模公司、某机电公司合并成立包头某重工业公司。2014年2月,包头某重工业公司与廊坊某实业公司签订产品加工订货合同,约定其为廊坊某实业公司加工生产轴承等机械。2014年4月,廊坊某实业公司更名为廊坊某机械公司。
2023年10月,包头某重工业公司在包头青山区法院起诉廊坊某机械公司,其间廊坊某机械公司提起诉讼
2024年7月,廊坊某机械公司将包头某重工业公司起诉至大厂法院,请求判决其给付5份合同货款共102万余元,包头某重工业公司认为已过诉讼时效并提出管辖异议。经法官释明,廊坊某机械公司已撤回关于2份产品购销合同的起诉。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查阅卷宗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国有企业,目前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困难时期,且双方已存在多起纠纷,若“机械司法”,对企业发展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承办法官制定了以调促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方针。
虽庭前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承办法官仍没有简单依法一判了之。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采取“背靠背”调解,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视频及邮寄材料等方式,对相关证据逐项分析说明,认真核对各项收结款项。同时组织两公司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调解,针对双方在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差距,进行多次解答。经过近一个半月的不懈努力,先后开展七次调解工作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表示愿意互相作出让步、共渡难关。
经核对,除本案外,原被告还涉及3份合同及一起判决尚未履行完毕,互相抵消部分款项后,包头某重工业公司尚欠廊坊某机械公司63万余元,双方希望能一并解决。在法官释明及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包头某重工业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给付25万元,以251瓶西凤酒代替15万元应付款项,撤回在青山区法院的执行申请,解除对廊坊某机械公司的查封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既解决了企业资金回笼困难,又盘活了富余资产,成功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