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县2025年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开始啦)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网络媒体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3月21日起,唐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属地网站、政务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县所有网站;自主开发的APP;全县范围内自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百度百家号、小红书号、知乎号、看点号、搜狐新闻号、网易新闻号、哔哩哔哩号、小程序以及粉丝量过万的快手号和抖音号等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账号)。
二、备案范围
1、唐县县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的;
2、唐县域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
3、包含“唐县”及所辖乡镇、行政村等地域名称字样的;
4、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唐县的;
5、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唐县域范围内的。
6.以其他方式在本县范围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项的均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内。
三、备案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唐县网络账号备案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xwxg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新媒体账号名称)备案登记材料”。
四、备案时间
1、2025年3月21日—4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备案登记。
2、本次集中备案登记结束后,新开设的各类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应从推送第一条信息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如有名称、主体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从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五、其他要求
1、请县域内各网站平台、政务新媒体、自媒体运营者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及时进行账号备案登记,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唐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加强对属地新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的监管和指导。
2、填表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备案,并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备案登记完成后,各网络账号运营者应按规定发布、转载不超越业务范围的公众信息。
4.具体事项联系唐县县委网信办,联系电话:0312-64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