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两景区门票获批复)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唐县发改科技字〔2025〕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冀价政调〔2017〕202号)、《河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冀价经费字〔2004〕第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实现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景区收费实际,经研究,同意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现行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25元/人·次。
二、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
三、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应标明门票价格、批准文号、有效期限、各项优惠政策、优惠对象与标准、票价种类、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相关信息。
四、为掌握香山生态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运行情况,请于每年4月10日前将该景区上年度经营收入、门票收入、游客数量等相关情况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此批复自2025年3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请于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收费标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县全真峡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全真峡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唐县发改科技字〔2025〕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冀价政调〔2017〕202号)、《河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冀价经费字〔2004〕第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实现全真峡景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景区收费实际,经研究,同意唐县全真峡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现行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全真峡景区门票价格:50元/人·次,淡季价格:35元/人·次(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
三、全真峡景区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应标明门票价格、批准文号、有效期限、各项优惠政策、优惠对象与标准、票价种类、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相关信息。四、为掌握全真峡景区门票价格运行情况,请于每年4月10日前将该景区上年度经营收入、门票收入、游客数量等相关情况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此批复自2025年3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请于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重新申请收费标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