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4年12月31日开始,海港区卫健局对区属医疗机构开展2024年度校验工作。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近320家机构的审核,校验工作接近尾声。
本年度校验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经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区属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盲人按摩所、学校卫生室、区疾控中心、区妇计中心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437家。
校验工作在区行政审批大厅卫健窗口办理,区卫健局派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并答疑解惑。各医疗机构负责人按照《医疗机构校验时间安排表》中指定时间联系办理,各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工作由所属镇卫生院负责统一办理,除提供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属村委会开具的聘用村卫生室负责人及乡村医生的证明原件;对不产生医疗废物的村卫生室提交的书面说明,需所属镇卫生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校验期间,区卫健局工作人员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执业规范、规章制度、标识标牌、医疗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从严要求、从严把关。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期为1年。年度校验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每年度对各类医疗机构的一次全面考核,医疗机构必须按时参加校验。各医疗机构提交校验材料前要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诊疗科目进行自查,对于无相应执业资格人员的执业科目不予保留,校验期间禁止医护人员主执业地点频繁变更。如存在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违法违规未处理完结、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期间等情形的,予以暂缓校验;逾期未申请校验的机构将按规定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校验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
来源:海港卫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