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博野县关于潴龙河生态补水安全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当前,潴龙河生态补水已至博野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提高全县公民水患意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潴龙河安全补水工作,通告如下:
一、当前,潴龙河正在施工,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远离河道及相关施工区域,自觉做到不涉水、不嬉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支持潴龙河治理工程的大局。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为全县广大群众做好表率。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家长的监管意识,深化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到有水河道等危险区域游戏玩耍。各乡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严禁在河道进行游泳、垂钓、游玩等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修建妨碍行洪、排水的路坝等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严禁设置阻碍行洪的渔具,严禁进行围垦、设障以及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和危害堤坝安全的活动。
四、县农水局和程委镇、南小王镇要在沿河主要路段和桥、堤等重要部位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河道及施工相关区域。
五、程委镇和南小王镇在做好沿堤村广播宣传及防范工作的基础上,要安排工作人员,对潴龙河河道内及相关区域闲杂人员进行劝离;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经营摊点依法进行清除,交通局对河道内游船、橡皮舟依法进行清除。对屡劝不止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占道停车观水等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减轻交通压力,为安全补水创造有利条件。供电公司对河道内电力设施进行排查整治,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七、县电视台、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做好宣传工作,提示警示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博野县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