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
一、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9月15日至翌年2月28日。
二、管制区域:崇礼全域林区(草地)区域。
三、封山防火管制期内,严禁以下行为,违者从严从重查处:
(一)严禁任何车辆、人员进入林区;
(二)严禁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在林区电焊切割、爆破作业;
(三)严禁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点放孔明灯、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
(四)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年人和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控,严格落实包联责任。因特殊人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追究监护人及包联责任人责任。要全面落实乡村护林员责任,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值守。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台账逐步销号,确保不发生火情。
五、封山防火管制期内,区公安、民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坚决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区文旅体、住建、发改等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杜绝野外作业用火。
六、穿越林区及边缘的输配电线路、油气输送管道的防火责任单位,要常态化开展线路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
七、封山防火管制期内,各乡镇、村委会、林场、雪场、旅游景区、风力发电企业、高速公路管理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八、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乡镇政府要及时上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就地就近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人员参加扑火。
九、凡违反本规定,由公安机关等职能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张家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措施》及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