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平发布 |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的公告)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经上级批准,决定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设置位置
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点位:G338,K254+50m处;检测方向G338国道深泽至安平方向(由西向东)。
二 、相关规定
1.该系统的称重数据,经计量监督检测机构检定,所检测的数据、视频、图像等将作为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证据。
2.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经认定为违法事实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同时,经该检测系统检测认定的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并消除违法行为。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处罚机关: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鹤煌大道与S231交叉口西行50米处路南。
联系电话:0318-7580101
启用时间:即日起公示15天。
特此公告。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