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两癌”救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减轻“两癌”患病妇女经济负担,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平县妇联按照省、市2025年民生工程和省、市妇联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救助病种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
申报对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安平县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救助人员原则上为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我县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及村委会证明等),报乡镇妇联。 2.村(社区)、乡镇妇联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 3.县妇联核实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对象的低收入状况等情况全面审核后,加盖县级妇联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公章,上报至衡水市妇联。
申报材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1.2025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原件三份请参照附件1所示,复印无效)。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低保或特困证明;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需本人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 4.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必须写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
温馨提示
1.已获得过妇联系统“两癌”救助金的患病妇女不可重复申报救助;已申报但未救助的人员可再次申报,但需按本次新要求重新申报。
2.救助申报对象认定以安平县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
3.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100%救助。
来源:安平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