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820万元涉企纠纷案件)
近日,博野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82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两家企业就工程款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公司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双方企业的共赢。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原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价款为3000余万元,2024年8月,双方签订《工程结算单》,确定剩余工程款为820万元。结算单确定后,被告公司并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原告公司多次讨要,被告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偿还工程款及利息。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到涉案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如能调解,既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在征得两家企业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负责人,引导他们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首先与原告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原告公司负责人表示,被告公司拖欠工程款已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要求被告公司立即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原告公司负责人态度坚决,承办法官见状,立即扭转思路,向被告公司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拖欠工程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调解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工程款,而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
在充分考虑双方企业实际情况及后期合作发展等因素后,承办法官以纠纷实质化解为发力点,向双方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促使双方重拾信任。一方面引导原告公司负责人换位思考,体谅被告公司面临的现实困难,另一方面督促被告公司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建议。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家企业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表示自2025年3月起每月偿还原告公司100万元,直至全部货款偿还完毕,原告公司主动放弃了利息的追偿。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良田沃土”,本案的成功的调解,体现了博野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博野法院将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