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撤诉!博野法院圆满化解合同纠纷!)
“法官,我们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了,我申请撤回起诉!”近日,博野法院接到原告来电,告知法院双方当事人纠纷已化解的好消息,被告主动给付全部违约金,原告提出撤诉,展现了司法高效便民与定分止争的力量。
案情简介: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据悉,被告刘某长期销售原告河南某衬布公司生产的衬布,双方签订销售协议,约定刘某在销售中不得从事和河南某衬布公司业务销售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现因刘某违反约定从事其他公司的衬布销售,给河南某衬布公司造成损失,因此,河南某衬布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违约金6万元。法官调解:
“我没说不赔,确实是我违约在先,但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把我告了……”刘某在接到法院的电话后表现的非常紧张,承办法官明显听出刘某透露出想自愿履行的意愿,于是抓住机会,向刘某阐明要开庭需要承担的诉讼成本以及不按时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拨通了河南某衬布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传达了刘某愿意沟通协商的意愿,并告知其即使案件胜诉,诉讼过程中消耗的时间、精力也很宝贵,对簿公堂还可能伤了和气,影响多年的合作关系,如果双方都主动向前一步,协商调解,化千戈为玉帛,对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当天,河南某衬布公司负责人告知承办法官双方达成和解,自己已经收到全部违约金,并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起小案背后,透露出为民司法的真诚与温度。下一步,博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庭前,努力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做优基层社会治理“必答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