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完的烟头、用完的纸巾、吃剩的果皮……这些本该出现在垃圾桶的东西,却被有些车辆驾乘人员随手一扔丢出窗外,这不仅会影响市容环境,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我市制定《廊坊市主城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大力整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切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廊坊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车窗抛物”巡查监管力度,向驾乘人员发放宣传单。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车窗抛物”现象屡禁不止,令人深恶痛绝。打开车窗,随手扔个垃圾,看似是小事,实则害人害己。有实验表明,一个50克重的空矿泉水瓶,在每小时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可以将钢化玻璃砸碎。在汽车高速行驶状态下,一个突然飞入的烟头、饮料瓶、水果核不啻于一颗致命的子弹。为躲避前方车辆扔出的垃圾,后方车辆不得不紧急刹车或突然变道,这样做难免会碰撞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散落在马路上的“车窗垃圾”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量和危险性。有数据显示,涉及环卫工人的交通事故中,超过30%是因“车窗抛物”引起的。从法律角度讲,“车窗抛物”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洒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可以说,“车窗抛物”抛的是隐患、失的是文明、丢的是脸面,既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又触碰了法律底线。对于该行为,我们必须予以迎头痛击,令其无处遁逃。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彰显了我市严厉打击“车窗抛物”行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城市环境的决心。通过集中宣传,切实增强了法律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严格执法、精准打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起到了有力的警示教育作用,可有效遏制“车窗抛物”现象发生;通过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了工作成果,强化了常态治理,以市容“常治”推动市貌“长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车窗抛物”行为具有隐蔽性、随机性、瞬间性等特点,如果违法者没有被抓个正着,容易产生侥幸心理,继而再犯,这就需要发挥好群防群治作用,织就一张精准打击“车窗抛物”的“天网”。而且,文明素养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因此,遏制“车窗抛物”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倒逼车辆驾乘人员自觉摒弃这一陋习。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部门联动,用好现场取证执法、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车窗抛物”不法行为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要唱好宣教“大合唱”,利用各媒体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定期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潜移默化地引导市民将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纪守法,对“车窗抛物”说“不”。
文明始于点滴,积于习惯,成于蔚然。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拒绝“车窗抛物”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共建和谐美丽城市。
来源:廊坊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