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的通知)
安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管理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经营者正当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问题、举报线索。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
二、受理范围: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在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以俱乐部、户外徒步、研学等名义或通过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等形式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
(二)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受让业务资质、“承包挂靠”等行为;
(三)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与游客签订合同未载明法规规定事项、拒绝履行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行程等行为;
(四)旅行社服务网点未经设立社同意与游客签订合同、与设立社之外旅行社开展经营性业务;
(五)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六)旅行社向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
(七)组织游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的区域游览,参与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高风险旅游项目。与无证经营的黑导、黑点、黑车合作,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车辆和船艇;
(八)组织旅游团队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组织跨境赌博等行为;
(九)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药王庙”“御康街”“上康谷”“安国礼物”等字样、图案,用于牌匾、商品包装等行为。
三、受理地点:安国市祁州大路94号政府东四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电话0312-3552146。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监督,我局及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对外公布收到的有效投诉和行政处罚信息,曝光反面典型,有力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安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