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医保缴费!保定最新通知)
关于继续办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河北省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征缴期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束,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原缴费渠道继续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即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按提示操作即可),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00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缴费到账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还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办理缴费手续,越早参保就能越早享受医保待遇!
附:
如何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给家人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事关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这几个问题您一定要了解!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4日
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白卡
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报销范围限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即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此外,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分“甲类”和“乙类”,两个分类的药品在计算报销金额时,纳入报销范围的比例也不同:甲类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余下的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全省统一规定5%。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执行全省统一规定20%;其余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0%。原常规乙类药品调入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规乙类药品政策执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0%。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
(需通过评审鉴定后,按相应病种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居民医保生育住院待遇政策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