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各类经营主体履行年报义务的提醒函)
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区各类经营主体履行年报义务的提醒函
年报提醒函
全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2024年度年报开始了,保定市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依法年报,诚信公示,自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报送2024年度报告信息并公示。
2024年度年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日期一到,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开后期年报高峰网络拥堵,请各类经营主体珍惜信用,及时年报!
经营主体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或者虚假报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市场主体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别提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将受到政府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