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徐兵编写的共同走私案件主从犯认定、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定性及犯罪数额认定2篇典型案例,分别在2024年第30期《人民司法‧案例》和总第141辑《刑事审判参考》刊发。
司法实践中,共同走私犯罪主从犯的界定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徐兵以其承办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为切入点,对近年河北省走私犯罪案件裁判观点进行了统计梳理,针对境外发货人按照进口货物收货人的要求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中境外发货人的犯罪地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论证,提出了以行为人身份要件为基础认定行为性质、结合犯意的提起及利益的归属等情节综合分析行为作用及犯罪地位的认定方法,对同类案件审判实践提供了借鉴。
另一篇案例中,徐兵针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行为的评价与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围绕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四个特征要件,对私募基金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分析。以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为基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适用进行了探讨,厘清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数额计算方面普遍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为类案审判提供了参考。
《人民司法》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机关刊,《刑事审判参考》是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性刊物。此次,廊坊中院2篇典型案例入选刊发,是廊坊中院法官深入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案例分析的重要成果,也是廊坊法院持续推动司法调研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取得的突出成效。下一步,廊坊中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努力打造精品案例,不断推进案例分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案件审理、司法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