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霸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家具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履行债务,原告送来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权益”的锦旗,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官的悉心调解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某签订家具购销合同,约定原告按被告要求供货并安装家具,完工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8870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被告仍拒绝支付,故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材料,结合双方所说情况,确定了案件的基本事实,随后开始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称验收时发现家具的安装没有达到原告承诺的效果,虽认可双方签订的合同,但因装修质量问题不同意支付尾款。原告表示愿意予以调整维修,但被告不同意,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秉持实质解纷的理念,同时为了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便对此次纠纷进行了全面地分析,本着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态度,从双方关切的利益和争议点着手,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表示愿意对安装瑕疵给予被告赔偿,可以少付一部分尾款;被告也表示对瑕疵问题不再追究,并且当场一次性支付了25000元货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接下来,霸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为民宗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化解每一起纠纷,在定纷止争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