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雪峰,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接受了张霜剑同志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韩颖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2024年沿海防护林资源变化和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