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张家口公安交警不断加大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近期查获的农村“双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注意出行安全。
案例一
12月5日10时许,张家口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414县道10公里2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二
12月11日15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万全大队民警在008乡道处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轿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12月12日8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宣化大队民警在410县道四方台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12月15日14时许,张家口阳原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要家庄村附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五
12月16日15时许,张家口阳原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光华路与109国道交叉口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六
12月16日18时许,张家口阳原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宁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七
12月17日8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宣化大队民警在江家屯镇滨河南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八
12月17日11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万全大队民警在锡海线国道409KM+200M处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九
12月18日14时许,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457县道6公里200米路段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张家口公安交警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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