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强县水利局关于引输水期间安全通告)
枣强县水利局关于引输水期间安全通告
枣强县两河十渠是枣强县重要的行洪河道,担负防洪重任,是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引黄输水和农田灌溉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及高杆作物。依据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凡在河道内进行种植树木和耕种作物的,一律自行移植,回复原貌;
二、严禁沿线企业和村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废水污染水体,一经发现,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在引黄输水期间,禁止在蓄水坑塘、河道内游泳、垂钓、玩耍、嬉戏,请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水域,珍惜生命,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河道管理秩序,特此通告。
枣强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