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霸州法院康仙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短时间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被告邯郸某交通科技公司因经营需要,在原告霸州某交通设施公司处购买多种交通设备,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拖欠原告货款50余万元未支付,被告多次向原告催要货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康仙庄法庭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刘华栋认真仔细地查阅相关案卷,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多次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本着保护企业双方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秉承双方互谅互赢的理念,从双方利益平衡点切入,多次耐心地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承诺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45.96万元。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后,被告按期履行完毕。至此,该起涉企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办案效率称赞不已。
康仙庄法庭辖区内小微企业众多,该案仅仅只是康仙庄法庭践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霸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倾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