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从保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2024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各方职责,规定了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城市更新监督管理等内容。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商建新介绍:为破解城市更新政府投资多、财政压力大的难题,《条例》鼓励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政府投资类更新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支持;对因城市发展需要、自身难以平衡的更新项目,采取平台公司运作、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居民、商企全链条自主更新模式。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保定市城市更新工作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为全面拉开城市转型升级、有机更新的大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