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01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中山路与大经街东侧由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1039)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北后街(北荣街-北大街)、建民路(康乐街-华安街)、北合街与泰华街西50米、新华路(虹光街-靶场街)、汇园街(汇新路-汇丰路)、华清街(槐安路-槐中路)、仓丰路(建华大街-赵卜街)。
抓拍违法行为:(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裕华路与青园街由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中华大街由东向西、正东路与长征街由南向北、裕华路与富强大街由南向北、塔北路与谈固大街由南向北、西二环与育新路南侧入口由北向南、健康路与建设大街由东向西、和平路与中华大街由西向东、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南向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建通街由南向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西向东、东二环与裕华路由西向东、东二环与槐中路由西向东、东二环与裕华路由北向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东向西、中山路与胜利大街西向东、西二环与裕华路由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和平路与中华大街由东向西、槐北路与建设大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谈固大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谈固大街由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汇新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汇新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槐安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新石北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新石北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新石中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新石中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兴凯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兴凯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新华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新华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华西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华西路与中华大街由南向北、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由北向南、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由南向北、建国路与中华南大街由北向南、槐安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中华大街主路北二环西路出口由北向南、新苑路与中华大街由北向南、丰收西路与中华大街北侧由北向南、南二环与建设大街西侧由西向东。
二、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中华大街由东向西、塔北路与谈固大街由北向南、塔北路与谈固大街由东向西、北宋路与谈固大街由西向东、健康路与建设大街由南向北、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谈固大街由南向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西向东、南二环辅路与塔谈大街由北向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中山路与胜利大街东向西、中山路与胜利大街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北路与建设大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建通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建通街由南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