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持续释放政策“暖意”)
本报讯(记者 王洋洋)11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廊坊市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用心用情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落实系列保障政策,不断释放住房保障政策“暖意”,努力实现群众“安居梦”。
截至目前,我市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31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23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865套。其中,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63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481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823套。目前,市区政府产权公租房在保家庭10018户,485户家庭正在轮候,计划下个季度摇号配租。今年,市区共发放公租房补贴65795元。
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项兜底的民生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我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集中建设、商品房中配建、市场购买的方式进行筹集。”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王启志介绍,我市针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5大类人员,构建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
高效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依托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线上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业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者提交资料得到极大简化。目前,已由原来的29项精简为1项,只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审核层级压缩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由原来的“三审”模式变为“二审”模式,“三审一公示”压缩为现在的“两审一公示”,优化审核程序,精简受理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核查方式网络化。申请人直接登录冀时办APP,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资料即可。相关信息全部通过全省“联审联查”系统进行核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理时限常态化。实行网上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每季度公布轮候对象。同时,准入审核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为更好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形成“租、售、补”并举的住房保障新格局,我市修订完成《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级别由4类增加为5类,市区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中心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取消公租房申请不必要的条件及资料,减少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进一步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切实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