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高碑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平安畅通有序,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共同护佑孩子们健康成长!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请广大家长以身作则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符合年龄规定的学生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上要靠右行驶。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登记上牌,骑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扶身并行、不追逐竞速、不争道抢行。
二、步行出行时,要走人行道。横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规则。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止步停留,先看左、再看右,确定左右均无来车后,再快速通过路口。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要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违反交通信号,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三、切勿让孩子乘坐无牌车、报废车和“黑校车”外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车辆一旦超员行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大大降低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性,且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四、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禁止骑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
五、希望您为孩子做好表率,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养成“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安全”的良好交通出行习惯。校园门口、校园内消防通道不能随意占用或停放车辆,避免紧急情况下,车辆通行受阻。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宜在学校周边停留过长时间,造成交通堵塞,给出行人员带来不便,为了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请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请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工作。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高碑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