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握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护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凝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投身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新时代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期,团市委、市少工委联合律师协会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覆盖全市中小学500余所,受益师生20万余人。
海港区
11月13日,博雅小学邀请了河北冀秦律师事务所曹律师为学校师生作主题为“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的教育讲座。校园欺凌近年已成为校园安全隐患之一,并且欺凌行为对许多学生产生不良影响。曹律师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校园欺凌的危害”等方面详细阐述。她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并结合发生在校园真实的欺凌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教会了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
11月18日,东山小学邀请河北建恒律师事务所张春来律师,开展了“引航青春,法护成长”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讲座中,张律师结合生活中真实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知识。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发言,现场气氛热烈。通过这次讲座,学生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增强了少先队员的法律意识,还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海关区
秦皇岛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的陈帅律师受邀来到兴华小学,他以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独到的见解,为学生带来了一场深刻而富有启发性的讲座。陈律师从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方式、校园欺凌的责任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四个方面来告诉大家如何预防和面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通过生活中真实的案例,直观展示校园欺凌的种种表现形式,如身体欺凌、心理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财物欺凌。这些案例就像一面镜子,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10月29日,兴隆学校邀请河北鼎路律师事务所孙丽丹律师为学生进行“引航青春 护航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法治讲座围绕拒绝校园欺凌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采取“理论讲解+情景分析+法条普及”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生动的法治讲座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和讨论,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对明确法律底线,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北戴河区
11月11日,北戴河卢王庄中学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活动,邀请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高华萌律师到校进行普法宣讲。高律师以案例为切入点,重点向同学们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以及当前常见电信诈骗的手段、特点、形式和危害。从虚假贷款、冒充QQ好友、盗用微信、红包返利、刷单诈骗、游戏充值等具体诈骗手段入手,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感受到原来诈骗就在我们身边。高律师提醒同学们在遇到可疑情况时,要及时与家人、老师或警方联系,立即拨打110或95516避免上当受骗。
11月21日,实验小学邀请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的赵超律师为学校六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宣讲。赵律师结合生活实际,举案说法。详细介绍校园欺凌的种类、如何杜绝校园欺凌以及发生校园欺凌时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活泼的课程,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队员们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活动后,赵律师勉励全体同学,要从小知法、学法、懂法,用正确合适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抚宁区
云从碧海学校邀请到河北海立律师事务所的青年优秀律师刘云峰,为中高年级学生做了一场精彩的“自护”主题讲座。刘律师从防止课间意外、交通意外、防电、防溺水等方面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讲解了可能带来的危害,并用安全倡议书提醒学生:一定要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面对危险的逃生技能,在公共场所注意遵守秩序,不破坏保障我们安全的消防设施,在上放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学生认真倾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11月22日,河北凤霞律师事务所的付强律师应邀到金山学校开展“引航青春,法护成长”普法宣传活动,为高年级师生送去了一堂普法课。 付强律师从“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讲解。在宣讲中,付律师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围绕校园欺凌的概念、校园欺凌案件解析、法律对校园欺凌的规定及如何向校园欺凌说“不”四个方面,以摆事实、析原因、谈危害的方式,引导同学们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做到敬畏法律、遵守法律。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案例,规劝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年龄小并不是“挡箭牌”,校园暴力实施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呼吁大家勇敢向校园暴力说“不”。
昌黎县
昌黎县马坨店乡初级中学于10月24日开展关于“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普法宣传教育讲座。邀请了河北法建律师事务所宋夏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有趣的互动,引导同学们认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专题讲座中,宋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危害及校园欺凌的代价,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以及欺凌行为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影响,引导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
11月7日,昌黎第四中学特邀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刘丹律师到校开展主题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知识宣讲。此次活动旨在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健康成长。刘律师详细解读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危害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指导学生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事件。他呼吁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成为欺凌者或受害者,同时鼓励大家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卢龙县
河北权智(卢龙)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志远律师受邀来到卢龙县第一实验小学,他以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为同学们带来了精彩的普法宣讲。此次宣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同学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了如何正确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保护好自己。
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唐睿律师给下寨乡下寨小学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普法知识宣讲。宣讲内容围绕校园霸凌、防范性侵害、青少年犯罪等多个热点问题展开,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依法论事,深入浅出的告诉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怎样去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阐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以及实用的应对措施,现场还设置了互动环节,针对同学的疑问和困惑一一解答,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活泼。
青龙县
青龙第五小学进行了三、四年级青少年普法进校园宣传活动,邀请到了河北韩柏律师事务所的王治业律师为同学们做法律宣讲,王律师从校园欺凌的角度,分别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相关的真实案例、法律索引以及应对的方法,帮助同学们真正的了解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更不能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
10月31日,河北昊宇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受邀来到隔河头董杖子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有关法律知识的盛宴,杨律师利用多媒体技术,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知识,特别是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关于校园欺凌的应对策略,还是关于网络世界的法律边界,都让学生们受益匪浅。不仅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尊重他人,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开发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敬松同志、齐然主任带领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进第一中学,为同学们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通过真实的案例和精彩讲述,向同学们讲授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触犯的法律罪名及法律责任,教会同学们学会怎么样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使大家受益匪浅。
河北华伦律师事务所王飞宇律师走进开发区第四小学,为少先队员们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遇到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置方式、施暴者可能构成哪些犯罪、触犯法律的后果等知识。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戴河新区
11月1日,河北昊宇律师事务所杨静律师受邀来到沟儿湾小学为师生进行了主题为“反对校园欺凌,守护每一个微笑”的讲座。讲座内容丰富且针对性强,法律专家通过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界定、表现形式和危害,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见解。
11月8日,河北海立律师事务所宋笛律师走进赤洋口小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引航青春,法护成长”预防校园欺凌的普法课。课上,宋律师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通过生动的实际案例分析,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怎样产生的”“遇到校园欺凌应如何做”等内容展开宣讲。同时,呼吁同学们不要当沉默的被害者,也不要当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当冷酷的施暴者,要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成为校园正能量的传播者。
下一步,团市委、市少工委将继续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共同筑牢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的安全防线,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推动活动持续走深走实,守护祖国的花朵平安健康成长。
来源:秦皇岛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