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满城区关于对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给予补贴的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给予补贴的公告
全区规模生猪养殖场:
为引导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降低由于养殖场惜售压栏和二次育肥引发市场供应紧张的风险隐患,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给予补贴的通知》精神,拟对我区符合下列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补贴。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给予补贴:
1.2023年全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2024年同比增长5%以上的养殖场;
2.2024年1至9月累计出栏2300头以上,第四季度出栏量环比增长10%以上的养殖场。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生猪年出栏量,分3个规模档次,分别是:
1.年出栏生猪3000--4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1万元;
2.年出栏生猪5000--9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2万元;
3.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三、截止时间
出栏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312-7039325(工作日)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