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辖区居民王某骑错了电动车,引发一起“乌龙”警情,秦皇岛开发区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及时查证,还原了事实真相,将电动车归还给了失主。
2024年11月18日,中心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单元楼下的电动车被盗了。民警迅速出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张女士的电动车被一男子推到隔壁单元后一直未出现,民警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该男子为住在隔壁单元的王某。民警找到王某,王某自称推的是自己的电动车,并未“偷车”。
民警叫来张女士,对电动车进行确认,张女士拿出购车手续,经过比对该车就是张女士丢失的车辆。后经过查找,王某的电动车停放在另外一侧单元门口。王某解释,当天晚上吃饭回来,想起自己电动车还在外面,未经仔细辨认就将一辆外观相似且同样没上锁的车辆推入自家下房。王某当场向对方赔礼道歉,报警人张女士了解事情原委后也哭笑不得,一场电动车“被盗”案至此告破。
民警提示,居民请将电动车妥善存放,不用时及时上锁,防止被盗。
来源:秦皇岛开发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