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台高速大城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虽然事故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但却给广大驾驶员朋友提了个醒,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这个安全行车准则不能忘。
10月17日23时许,京台高速济南方向105公里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高速交警大城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辽A牌照小型轿车在前,车头部位与中央护栏碰撞,车尾部位与鲁J牌照小型轿车碰撞,两车占据第一行车道。事故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过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并调取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民警还原了事故情况。原来,事故发生时,因降雨造成路面湿滑,还有轻雾更加影响夜间的行车视线。鲁J牌照小型轿车在第一行车道正常行驶,辽A牌照小型轿车在其后同车道内打算变道超车,因未正确估量行车间距,同时车速较快,导致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失控,车辆直接穿越高速公路,冲向最右侧护栏,碰撞后反弹至中央护栏再次碰撞后停于鲁J牌照小轿车前方,于是两车发生了碰撞。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辽A牌照小轿车驾驶员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您:随着冬季来临,雨雪雾天气增多,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根据天气情况降低车速、拉大车距,为采取紧急措施留下处置时间,确保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