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