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政府领导、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403室)实名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
刘超 区政府区长
18803138320
苑晓玲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13785293524
曹志宝 区安委办主任
13253108336
区安委办电话
0313-7657883
举报邮箱
wqyjjfzg@163.com
三、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案件性质和隐患危害程度,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冀应急【2022】22号)给予奖励。
1、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奖励3万元至100万元;
2、安全生产培训举报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3、危险化学品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4、烟花爆竹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5、非煤矿山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6、工贸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5万元;
7、煤矿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8、油气管道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00元至5万元;
9、民爆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10、矿产资源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万元至30万元;
11、房屋市政施工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12、建设工程消防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000元至10万元;
13、交通运输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14、渔业船舶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0%—20%;
15、特种设备依据具体情形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
16、城镇燃气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万元至5万元;
17、火灾隐患依据具体情形奖励500元至1000元。
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形成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浓厚氛围。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万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