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 、申请计划生育特别扶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户籍在本省;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全体家庭成员);
2、身份证(全体家庭成员);
3、结婚证(新增资格对象);
4、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生育状况证明;
5、近期三张一寸免冠照片(新增资格对象);
6、申请特别扶助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残疾的提供三级以上残疾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办理时间地点:
1、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安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健康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