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之敬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综合施治、精准施策,强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0月31日,衡水市综合指数为4.153,同比下降3.3%,全省排名正数第4。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创新举措,全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建督导帮扶组,根据空气污染形势,驻县驻点帮扶,帮助基层精准发现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对发现、交办的问题跟进督导,限期解决,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谋划制定七个方面29项具体措施,有序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差异化管理,对36个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绩效评级范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A级及引领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B级企业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扰动。目前,衡水市共有202家企业被认定为A、B级及引领性企业。406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工业源豁免保障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打扰,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线上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精准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智慧环保、远程执法等多种执法监管手段,筛查、研判异常数据,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时效性,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同时,聚焦强化臭氧污染治理、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三个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攻坚。衡水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谋划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项目289个,健全14类扬尘源责任清单台账,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完善销售、使用、检验、维修等全流程管控,多措并举促进移动源污染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