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慈在新闻发布会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说,衡水11个基层法院共设有35个人民法庭,74个法官工作站,4个巡回审判点,实现对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判服务的全覆盖。
近年来,衡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2024年以来,辖区35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各项党组织学习和活动647次。
衡水法院建设市县乡“三级调解体系”,其中在乡镇一级主要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主,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街道办职能部门、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织细织密司法服务网络,多元解决矛盾纠纷。形成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防线前置、资源前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2024年,全市共打造“和为贵”特色调解室125个,对接120个调解组织,建设特邀调解员队伍431名,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245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0余起。
为高效、便捷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立“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性不强的案件进入速裁流程,实现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提高审判效率。对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涉众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公开宣判、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审理,让鲜活的案例释法说理。做实做细判后答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把释法明理这个软要求变成促进当事人事心双解的硬措施,切实减少衍生案件产生。2024年以来,各法庭共组织开展巡回审判145次,开展判后答疑3000余次,减少上诉案件537件。
衡水法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努力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送到身边,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主动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内容,在法庭开通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等工作窗口,在法庭能够实现立案功能,减少群众往返法院的路程时间。根据工作特点,设立专业化法庭,例如围绕衡水湖湿地保护,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部分县的工业园区设立法庭或法官工作站。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在乡镇大集设立法律咨询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基层法庭法官划分“责任田”包联进村,同时入驻村群,担任诉讼联络员,随时解答群众问题、送法到百姓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