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公安交警严查“双违”交通违法|五大曝光)
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保定公安交警严查“双违”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将近期查处的“双违”交通违法案例曝光,警示面包车、货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拉载乘客,也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拒绝乘坐超员车,杜绝搭乘大货车。
10月7日15时40分,易县交警大队在易县紫荆关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8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9日8时19分,易县交警大队在易县向阳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X***X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9日18时11分,易县交警大队在易县京赞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X***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3号15时6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北亭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2***Q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4日10时4分,安国交警大队在安国市南张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0***8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5日14时50分,安国交警大队在安国市伍仁桥镇至南娄底乡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AT***0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超员4人,超员50%。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5日10时许,涞源交警大队在涞源县百泉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N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5日19时38分,满城交警大队在满城区育才街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6***G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1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6日10时50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京赞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T***P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6日15时7分,博野交警大队在博野县温安线迁庄村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T4***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6日15时14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高蠡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0***Z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7日10时14分,阜平交警大队在阜平县阜灵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4***7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17日13时30分,高碑店交警大队在高碑店市东方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8***W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20日16时18分,定兴交警大队在定兴县固杨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5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21日11时38分,涿州交警大队在涿州市松兰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T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1人,超员3人,超员2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21日16时17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温留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H***2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3人,违法载人10人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22日10时22分,高碑店交警大队在高碑店市京广北大街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Q***0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0月22日17时55分,高碑店交警大队在高碑店市崔中旺村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0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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