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多亏了法院高效调解,帮我解决了大问题”。近日,永清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当事人李某特意送来一面锦旗。
2021年,被告刘某雇佣原告李某为其安装室内楼梯,安装完毕后,剩余17000元楼梯款未付。经双方联系,约定于2022年12月6日结清,并向李某写下欠条,但到期后李某多次打电话催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遂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现的很激动称:“不是我不给钱,是他安装的我不满意,根本不符合我的要求,我要提起反诉!”原告也据理力争:“安装过程中,我一直在跟你沟通,每个环节都询问了意见,现在都安装完了,才说安装的不合格,分明就是不想给钱!”
因双方矛盾较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调解意见。为及时定分止争,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从情、理、法多方面做被告刘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未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唠家常的方式劝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被告同意于2024年1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17000元楼梯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永清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化和发展“廊坊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审判工作思路,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