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前”+“庭后”全覆盖 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易县法院坚持“庭前”+“庭后”调解全覆盖模式,成功调解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及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让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张某将自己分期贷款购买的车辆卖与被告李某,二人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书,约定该车剩余24个月的车贷由李某负责偿还,月还4280元。后期李某仅按约定支付了张某8个月月供款,剩余月供款总计68480元却迟迟未付。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导致张某车贷逾期,个人征信受损,气愤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白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了解到双方纠纷始末,为避免矛盾激化,决定先从调解入手,采用“背对背”的方式来化解纠纷。调解中,白法官结合李某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及时与原告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向其释明被告李某拖欠还款的原因不是主观故意违约,而是因为生活遇到困难,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希望原告可以降低金额,以缓解被告的还款压力。而原告听后则认为,由于被告不讲信用给自己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导致个人征信出现问题,且自己目前也急需用钱,坚持不再调解,要求尽快开庭。
白法官见状,决定暂缓调解,先行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庭审最后,被告言辞恳切地诉说了自己的难处,此刻原告也有所动容,见气氛有所缓和,白法官见缝插针,适时提出继续调解的建议,双方均表示同意。庭后,白法官积极努力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在其不懈努力下,原告终于松了口,表示理解被告的处境,而被告也认识到错误,为自己先前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困扰表示歉意,同时为表诚意,向亲友筹借钱款先行支付了原告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分两期付清。案件顺利解决,白法官也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调解,调的是矛盾,解的是民心。易县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情怀,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