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民政局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河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固安县民政局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了2024年度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下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或未完成2024年度年检且存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上述社会组织对撤销登记结果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做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如无异议,以上被撤销的社会组织须停止一切活动,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组织清算,依法到固安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手续。
二、以下社会组织2024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特此公告
固安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