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公安交警严查“双违”交通违法|五大曝光)
保定公安交警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将近期查处的“双违”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曝光,警示面包车、货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拉载乘客,也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拒绝乘坐超员车,杜绝搭乘大货车。
9月5日9时许,涞源交警大队在涞源县荣乌高速涞源南高速引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0***G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6日10时38分,徐水交警大队在徐水区高林营镇至户木乡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7***1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6日10时41分,高阳交警大队在高阳县庞口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6***3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3人,违法载人10人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6日15时22分,望都交警大队在望都县北柳絮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Q***A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7日16时42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西环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R***J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7日16时56分,望都交警大队在望都县保阜线至庄里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C***7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7日17时57分,阜平交警大队在阜平县王林口村至周家湾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E***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8日10时4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大洋店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F****2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8日11时27分,涿州交警大队在涿州市开发区范阳路与腾飞大街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京QT***0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6人,超员10人,超员10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9日11时25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山南庄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9***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1日10时34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才苏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1***8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1日11时43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顺高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C***0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1日12时12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南庄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2***9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3人,违法载人10人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2日8时31分,徐水交警大队在徐水区大王店镇至瀑河乡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8***5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2日10时许,涞源交警大队在涞源县走马驿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J***8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3日11时15分,涞水交警大队在涞水县张定公路南郑各庄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7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5日13时30分,博野交警大队在博野县博兴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5***P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7日14时2分,涞水交警大队在涞水县南台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8***6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8日11时8分,徐水交警大队在徐水区大王店镇至瀑河乡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P***6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9日15时许,涞源交警大队在涞源县百泉路与沙河大街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9***J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3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9日15时57分,涞水交警大队在涞水县石亭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京FQ***3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19日16时39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温留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1***5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0日11时18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黄瑜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A3***G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0日14时许,涞源交警大队在涞源县百泉路与广泉大街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0***7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1日11时53分,望都交警大队在望都县羊角路与庆都西路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9***B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超员4人,超员50%。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1日17时52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林曲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0***3的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2日13时46分,满城交警大队在满城区中山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F****6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3日10时32分,涞水交警大队在涞水县王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京FQ***3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4日11时20分,满城交警大队在满城区韩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F****1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1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9月24日17时许,满城交警大队在满城区保涞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1***V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1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保定公安交警提醒您
无论何时何地
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驾乘车辆
人数一个都不能多
行车上路
安全一点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