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张家口公安交警不断加大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近期查获的农村“双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注意出行安全。
案例一
9月10日11时许,张家口怀安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怀安城执勤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二
9月11日6时许,张家口怀安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太平庄执勤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1日18时许,张家口康保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闫察线15公里小兰城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仓棚式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载人17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四
9月12日5时许,张家口张北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057乡道6公里5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5人,超员8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五
9月12日6时许,张家口张北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057乡道22公里5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六
9月13日11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万全大队交警在110国道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轿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七
9月13日17时许,张家口尚义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小蒜沟镇小蒜沟村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普通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载人12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八
9月14日10时许,张家口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赤城县样田乡样田村附近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九
9月15日6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崇礼大队交警在甘雨沟村路段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6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十
9月15日10时许,张家口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赤城县田家窑村附近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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