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督查检查销售企业。 本报记者 吕新颖 摄
本报讯(记者 吕新颖 通讯员 蔡雨杰)近日,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三项举措”为抓手,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求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销货台账,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履职到位,制作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档案和档案目录,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把控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向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宣传禁止销售购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导形成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未经3C认证产品,不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不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在“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群发布有奖举报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通告,鼓励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在各电动车经营主体张贴了宣传海报200余张,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83家,查处电动自行车改装案件2件,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