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限专业!事业编!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人)
为加强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建设,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保定市(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及条件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事业单位服务满2年(原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以招聘方式进入现工作事业单位的,须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
6.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聘用人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或新录用、聘用虽满一年,尚未完成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及年度考核的;
2.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含职级晋升人员);
3.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或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的;
7.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满12个月为一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9月10日9:00至11日17:00考生可通过电脑登录网址完成相关报名工作,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冀考云”,点击菜单“招聘项目”进入项目列表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确认。审核截止时间:9月12日12:00。考生报名时,需同时上传如下资料(PDF版):
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待后期资格复审时再加盖);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
2.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和诚信机制。报考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进行资料认证,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须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4.2024年9月13日9:00至23:00,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题40%,主观题6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5.公布笔试结果。9月18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3楼党员活动室。考生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①《报名表》原件(正反面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务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选调生需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河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⑧笔试准考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委编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1.2024年9月27日9:00至23:00考生登录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4.面试考官分2组,每组各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面试结束2日左右,考生登录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看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2.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程序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会同所属事业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报考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资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体检、考察、公示期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依次履行相关程序。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考生如遇到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向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咨询或反馈。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5)等处理。
3.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时间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关注。
岗位条件和技术咨询咨询电话:0312-6788679
监督电话:0312-678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