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离犯罪 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请各位家长高度关注,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法治素质和法治观念,教育孩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遵守校规校纪,引导孩子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一、建议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监护人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二、建议您及时关注孩子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的以下行为:(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三、请您务必对孩子做好以下“六不”教育。
1.不进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2.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打架斗殴。
3.不和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以免受到不良习气的侵蚀和毒害。
4.不参与涉嫌变相赌博的各种抽奖活动,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严禁孩子接触毒品。
5.不收藏、携带管制刀具、枪支等违禁物品。
6.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四、对于多次违反校规校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将依照相关法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送至观护基地或专门学校接受社会观护或专门矫治教育。
各位家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请您持续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真正达到家校携手,共育良才,远离犯罪,健康成长!